腾讯就周杰伦音乐侵权起诉网易 获赔85万元
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19-11-05
腾讯就周杰伦音乐侵权起诉网易 获赔85万元。11 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音乐诉网易云音乐侵权案判决书,最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宣判网易云音乐赔偿原告腾讯音乐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 85 万元。同时,驳回原告腾讯音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6720 元由被告负担。
原告腾讯诉称网易云音乐在被告知有关授权已经到期的情况下,还擅自伪造一张包含 200 首歌曲的《周杰伦热门歌曲合辑》假数字专辑,并强烈建议用户以 400 元/张的价格进行购买后实现终身免费收听,公然实施侵权行为,企图通过上述侵权行为实现抢占用户市场及获取不法收益。
而网易云音乐则回应称“由于双方几年来整体上合作尚算融洽,基于双方之前几年续约的操作惯例,加之几乎同时双方就其他歌曲也陆续续约成功,综合来看,被告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双方仍可就涉案歌曲达成续约,差异可能只在于原告涨价的幅度问题。原告突然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下午17: 24 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被告要求立刻下架涉案歌曲,这完全超乎被告的意料,而且当日是周六休息日,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在岗,离期限届满仅几个小时,处理相关事宜的人手和时间均严重不足,从而导致本案所涉行为的出现。综上,被告并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意图,根据双方的合作惯例及各种事实,被告完全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涉案歌曲的授权,涉案行为不应当被视为侵权行为。”
该案判决书还披露大量商业细节,网易云音乐透露数据显示,周杰伦版权费用飙升,网易云音乐实际运营方乐读公司在法庭上辩称,“涉案歌曲属于杰威尔曲库,根据原告所发的预警函的附件记载,整个曲库约有 808 首歌曲,双方第一次授权期间即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 870 万元,第二次授权期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8642922. 37 元,第三次授权期间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 18184140 元。”